规章制度

化学化工学院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评价机制


化院发[2023]26


为全面了解化学化工学院各专业就业质量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对毕业生的评价、建议及对人才能力的需求情况,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依据,使化工专业就业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与办法。

一、实施办法

责任机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副院长负责,专业负责人执行,校友会及专业骨干教师参与,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办公室协助)。

工作周期:2-4年1次。

调研对象:校友、用人单位、行业和企业专家。

评价方法:调查问卷、座谈会、走访等方式。

收集的信息:校友、用人单位、行业和企业对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养的评价及其改进意见组织与实施:由学院部署,专业执行,学生办公室协助专业主要负责调研评价方案的确定、评价分析报告的撰写及评价结果的利用。学生办公室主要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整理,配合定期回访优秀校友等工作。

评价结果的利用:针对校友、用人单位、行业和企业的评价结果,了解社会未来发展对毕业生的需求,专业经过整理、分析后撰写调查与分析报告,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全面科学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本制度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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