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湖南理工学院本科生考研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理工学院本科生考研工作实施方案

考研工作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优良学风、培育良好学术氛围和营造健康向上、刻苦钻研、争创双一流的重要载体。同时,考研录取率作为衡量高校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进而影响学校的整体竞争力。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近年来鼓励本科生考研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人才培养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目标,充分调动各单位的能动性,积极利用校内外资源,围绕提高考研录取率的工作核心,落实倡导、鼓励和帮助学生考研的各项工作,为学生提供全面、周到的考研服务。力争通过三到四年的不间断扶持,在我校营造起浓郁的学习氛围、考研氛围,逐步提高考研录取率,使考研成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补充渠道。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考研工作,学校成立考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学生考研工作。

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员:宣传部、学工部、团委、计财处、后勤处、图书馆主要负责人、各相关教学院(部)院长、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学工部副处长

2. 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是本单位学生考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成立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落实计划,组织本学院学生的考研工作。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或考研专干、教学秘书均应作为工作小组的成员。考研工作小组具体落实本单位学生考研动员、辅导、复习、报考、考试、复试、考研数据的统计、考研奖励的发放等工作的安排与组织实施。

(二)加强动员宣传,激发学生考研热情

1.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增加考研动员的主题,向学生宣传学校扶持考研的各项政策。帮助学生分析考研对个人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影响,因势利导启发更多的学生产生对考研价值的认同。同时通过对学生进行专业前景教育、个人成才教育、以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学生做正确的学习生涯规划,鼓励学生从入学开始就养成刻苦钻研的好习惯。(负责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2.举办“考研动员周”活动,强化大二、大三年级学生的考研意识,组织班级开展“动员考研”为主题的班会,邀请考研成功学生参加经验交流会,帮助更多的学生解答考研困惑、树立考研的信心。(负责单位:团委、 各学院)

3.召开全校、各学院“考研动员会”,重申学校帮扶、奖励考研的各项政策,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加考试。(负责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4. 结合考研工作的各个阶段的宣传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校园广播、校报、网络和宣传栏等校内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加大力度宣传学校考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各学院的先进经验成果、优秀考研辅导教师的先进事迹、考研优秀学子的学习经验。召开座谈会、调研会交流、推广各单位在考研工作中形成的新做法、新成果。(负责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5.鼓励、扶植学生成立考研社团、考研俱乐部、考研学习小组,加强考研学生及有考研意向的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助。(负责单位:团委、各学院)

(三)提供优质服务,做好考研保障

1.为了给考研学生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学校在教学区、图书馆设立并开放考研专用自习室20-30个,并在复习冲刺阶段延长开放时间。未来将视使用需求增加数量。(负责单位:教务处、图书馆、后勤处)

2.各学院协同后勤处设立专门的“考研寝室”让本学院考研的学生相对集中住宿,并根据他们的学风表现和成绩状况进行适当调整。(负责单位:学工部、后勤处、各学院)

3.根据考研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学院可适当调整考研学生的教学计划,凡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学生,大四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可适当延迟,保障考研学生有充分的精力投入备考。(负责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4.图书馆根据考研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考研书籍,了解各学院的报考情况,调查学生的需求引进丰富的考研基础课、全国联考专业课及备考技巧方面的参考书。(负责单位:图书馆)

5.各学院要为考研学生提供更具特色、专业性强、有针对性的图书资源。收集各招生单位历年考题,组建考研试题资料库,鼓励已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将自己的考研复习资料捐赠给所在学院,以帮助学弟学妹们做好考研复习。(负责单位:各学院)

6.建设考研网络服务平台为考研学生提供丰富、实时的信息服务和便捷的交流渠道。通过收录我校考上研究生的学生信息为准备考研的高年级学生提供参考,为低年级的学生树立考研信心;提供与我校专业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的招生信息和指定参考书、历年真题、模拟题;整合并发布最新的考研资讯和报考信息;建设“考研论坛”为学生提供交流考研经验的平台,图书馆还可根据学生在论坛留言中提供的书目进行参考书的采购。(负责单位:图书馆、各学院)

7. 保障考研工作经费及奖励经费到位,监督考研奖金专款专用,不挪用、挤占,定期对各学院奖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单位:计财处、各学院)

(四)精心组织,多渠道提供考研辅导

1.开设考研基础辅导课。以公共选修课的形式开设数学、英语、政治等考研基础辅导课,划拨专项经费对3门基础辅导课进行重点建设,开设学生考研基础课免费辅导班,并给予相应校选课学分。承担相关公共课教学的公共外语教学部、数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一是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强化日常教学管理,提高日常教学的质量;二是要打造专门的考研英语、数学、政治的教师团队。这个团队要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在满足课程教学要求的前提下,为考研学生增开考研培训课。学生参加考研的成绩将作为相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开课学院按实际工作量给予校选课课时补助(负责单位: 教务处、数学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2.开设考研专业辅导课。各学院结合报考情况,每年组织5-10次研究生专业课模拟考试,可组织进行专业科目的开课辅导,并事先报教务处备案。

科目的课程组成员可根据学生的迫切需要共同参与考研的辅导、答疑。各学院要积极动员骨干教师投入到学生考研辅导工作中,同一课程组成员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对考研学生进行分模块指导,考研辅导中除重视对课程重点、难点的详细介绍外,还应包含对课程复习策略及应试技巧的指导。辅导教师要认真研究本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历年的试题,熟悉考试要求,做到教学目标明确,务求辅导实效。教务处对开课学院按备案和实际工作量给予考研基础课等价的课时补助。(负责单位:各学院)

3.组建考研复试辅导小组。各学院根据上线情况选派有经验的教师组建考研复试辅导小组,通过一对一辅导、集体辅导和模拟复试等形式对参加复试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常用专业英语、专业核心知识进行强化训练。要认真研读国家和相关招生单位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并及时对备考学生进行宣讲。学校鼓励学院与招生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人才培养反馈机制,为教学院部建立招生友好单位提供必要的往返差旅资助。同时鼓励教师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积极帮助上线学生联络复试、调剂等事宜提高上线学生的录取率。各学院应在学校下拨的考研工作经费中给予考研复试辅导小组以辅导补助(负责单位:各学院)

(五)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的积极作用,贴身服务学生考研

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在帮扶学生考研方面的积极作用,负责了解学生的考研意愿,传达考研领导小组的工作精神,为考研学生提供从报考、备考到复试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关心考研期间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对没能上线的考研学生,辅导员负责指导他们及时调整心态并积极努力联系工作单位争取好的就业。学校每年综合学生评议和各学院意见评选并表彰“优秀考研辅导员”。(负责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六)继续推行奖励措施

将考研工作纳入对各院(部)的考核体系中,对于考研工作组织出色、成效显著的院部,学校给予奖励;对考研录取的学生,对于考研成绩突出的辅导课任课老师给予奖励。

报考率指本校应届毕业生(以每年10月在籍注册数为准,不含专升本学生,以下同)报考国内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占应届毕业生数的比例;录取率指本校应届毕业生被国内学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占应届毕业生数的比例。上线录取率指最终录取人数与初试上线人数的比率。

1.学生奖励:

对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每人奖励400元;学生考研被报考学校录取,学位授予条件可适当放宽。学校为参加考试的学生提供考试期间的免费营养中餐,以及必须到岳阳市教育局报考的学生往返派车接送。

2.学院奖励:

学校考研奖励执行报考率、上线录取率、录取率等分类分级奖励制度,以下奖励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

报考率在30%-34%(含)之间奖励0.5万元,35%-39%(含)之间奖励0.6万元,40%-44%(含)之间奖励0.7万元,45%-49%(含)之间奖励0.8万元,50%(含)以上奖励1万。

上线录取率达到80%者,且要求录取率高于学校当年公布的各院录取率起点的学院方可获得此项奖励。上线录取率在80%-89%(含)之间,每超一人奖励3000元; 90%以上,每超一人奖励4000元。

学校对各学院考研录取奖励执行分级分类奖励制度。一是奖励基本工作经费。学校对各学院按照被录取学生每人3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工作经费。二是设达标奖。每年根据学院近四年平均录取率,参考全省同类学校同类学科平均水平,按文科专业、理科专业、工科专业、特殊专业四类确定各学院考研录取奖励起点(按当年公布的为准),高于奖励起点的部分按每位学生800元的标准奖励。三是设进步奖。高于本单位前一年录取率2个百分点(含)开始奖励,每超过1个百分点奖励2000元。四是设贡献奖。超过学校平均目标录取率(以当年公布的为准)的,每超一个百分点奖励1500元。以上四项可重复奖。

3.考研公共基础课教学院(部)奖励:

考研公共基础课教学的公共外语教学部、数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考研奖励执行分类奖励:一是设基础奖。每个学院(部)奖励6000元作为基本工作经费;二是设奖励起点(按当年公布的为准)。高于奖励起点的部分按每位学生40元的标准奖励。

4.根据各学院当年考研录取率目标实现情况、上线录取率以及考研辅导、复试指导与帮扶、报名与考试组织等工作情况,教务处每年组织评选学生考研工作先进单位3-4个,每个单位奖励5000元。

5.全年考研报名、组考工作、数据统计安全无差错,奖励主管部门5000元;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高于15%且较上年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10000元。

6.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高于上年全校考研录取率,给予学工、后勤、保卫、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奖励,奖励总额及分配比例由考研工作小组依据贡献大小确定。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始终把学生考研当成提高职业竞争力和学风建设的大事来抓,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

1.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详细的考研工作计划,科学论证,认真部署。动员、组织全体教师关爱学生成长,关注学生成才,关心学生考研,对学生考研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使学生确实获益。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关心、服务考研工作。各部门领导既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又要主动介入相应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浓厚的学习、学术氛围和积极上进的考研风气。

3.鼓励和帮助学生考研是今后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凡是对学生的发展有意义的事情,学校和各学院要尽可能的投入优势资源,对于有成效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形成制度。学校各部门要加强调研、加强协调,突出本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围绕学校的学生考研出台政策措施。

4.考研奖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不得作为各学院创收使用,也不得平均分配。各教学院部的奖金由相应考研工作小组研究使用,可用于开展扶助学生考研的各项工作、奖励为该项工作做出贡献的组织者、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培训教师、复试辅导帮扶教师等。对不合理使用或没有充分利用考研奖金的学院,将责成限期整改。

5.各院(部)及部门的奖励每年9月底根据相关单位考研工作情况和录取率统计发放。每年六月底,各学院应集中向教务处提供应届毕业生中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录取学校、录取专业、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等材料,各学院要派专人审核录取通知书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经教务处复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执行奖励。

学生奖励由学生所在学院收集并审核相关录取材料后造表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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