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

2019年度精细石油化工催化与分离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立项通知

各有关部门、项目申报人员:

根据精细石油化工催化与分离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以省重点实验室各研究方向为基础,采取自由申报,择优立项原则。经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项目的立项意义、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研究基础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项目立项建议,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终审,决定资助面上项目5项,具体立项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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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

1、获得资助的开放课题需在获得资助年度的中期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进展报告”,在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2、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3、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本实验室为完成单位,其成果和论文标注单位为:精细石油化工催化与分离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岳阳,414006;

4、项目必须与本实验室固定成员合作发表1篇以SCI刊物论文,标注“精细石油化工催化与分离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

5.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本实验室优先给予资助;

6.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精细石油化工催化与分离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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