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从山

组员:刘立刚 聂东宋 唐课文 侯朝辉 郑淑琴 许文苑 李会元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刘立刚

组员:李会元 王雨晴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各学科带头人

组员: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博士)职称的教师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负责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4、技术保障小组

组长:曹帆 

组员:薛雨清 戴桂林

职责:负责保证复试期间,我院复试所需要资料、场地等条件准备。组织考生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待考、抽签、录像、后勤等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化学070300)及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均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考生需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我院各学科专业原则上均不接收破格申请,招生计划通过调剂来完成。

3.我院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四、调剂

1我院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和调剂计划数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适当调整调剂指标。

调剂专业

化学0703)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调剂计划人数

9

11

2.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专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调剂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应包含数学。

5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6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对同一批次申请我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3月2617:00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24小时。

2)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在24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需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学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进行复试,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

1.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于2021年4月1日开始,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同时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方式

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遵循当地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规定。(详见第十部份)

3.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5)《考生14天体温监测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4.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 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可包括自我介绍、简单对话、文献阅读等形式。

4)加试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新生入学后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流程安排

    1)学院在复试3天前,安排专人通过组建QQ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加群。通过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①发布复试工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②进行复试和调剂政策解读;③公布学院工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时,要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2)通知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

    3)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前,应准备好复试工作的各项材料,并做好现场录音录像安排。复试完后,应及时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评分记录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4)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公布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严禁各学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2. 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第一批次复试安排

1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所有复试所需材料均需按要求排版打包发送至1124493487@qq.com发送及排版要求见附件4

2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形式转账至薛雨清(研究生秘书)账号(微信/支付宝:13707301539)内见附件4

3)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复试安排事项

备注

2021年3月31日前

联系参加复试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资格审查,复试费收取。

 

2021年4月1日

上午9:00-11:00

地点:15308

专业课笔试(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化工原理》、《综合化学》、《细胞生物学》

2021年4月1日

下午2:00

地点:化工楼7511会议室

化学专业面试

 

2021年4月1日

下午2:00

地点:化工楼7301会议室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面试

 

2021年4月1日

下午2:00

地点:化工楼化雨春风辅导室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面试

 

2021年4月2日

上午8:30-下午6:00

地点:化工楼7511会议室

化学专业面试

 

2021年4月1日

上午8:30-下午6:00

地点:化工楼7301会议室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面试

 

复试环节流程: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注:第二批次的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2.第一批次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复试专业

姓名

考生编号

复试专业

张李萍

105431430900616

学科教学(化学)

李敏

105431430900614

学科教学(化学)

戴会

105431432000632

学科教学(化学)

王蓉

105431430900617

学科教学(化学)

黄丽芳

105431430900622

学科教学(化学)

陈静

105431432000630

学科教学(化学)

刘佩

105431432000635

学科教学(化学)

高海艳

105431432100637

学科教学(化学)

邓颖华

105431430900621

学科教学(化学)

任孜健

105431431600624

学科教学(化学)

胡山霞

105431430900188

化学

陈智余

105431430900204

化学

邓向琳

105431430900199

化学

熊巧巧

105431430900190

化学

李思萍

105431430900200

化学

卜佑芳

105431430900193

化学

谢豪

105431430900186

化学

韩丹阳

105431430900194

化学

陈冰

105431430900198

化学

王水淼

105431430900209

化学

张友铭

105431430900207

化学

吴剑波

105431430900201

化学

肖航香

105431430900196

化学

黄志

105431430900197

化学

贾夏婷

105431430900205

化学

陈俊宇

105431432600216

化学

陈鲜标

105431430900195

化学

罗莹

105431430900203

化学

杨岚云

105431430900187

化学

李森

105431430900191

化学

陈浩

105431430900206

化学

 

 

 

欧阳海顺

105431430900101

化学工程与技术

钟卓

10543143090005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彭龙

105431430900082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王正伟

1054314309001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梁平

105431430900102

化学工程与技术

彭丽

105431430900078

化学工程与技术

曹玉洁

105431430900083

化学工程与技术

苏雨明

105431430900062

化学工程与技术

左依伦

105431430900099

化学工程与技术

丁川

105431430900061

化学工程与技术

毛鑫斌

105431430900052

化学工程与技术

金鸣浩

105431430900064

化学工程与技术

唐诗琴

105431430900059

化学工程与技术

黄美嫒

105431430900094

化学工程与技术

黄萱

105431430900079

化学工程与技术

罗卓琳

10543143090009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唐丽洁

105431430900085

化学工程与技术

刘岳帆

105431430900088

化学工程与技术

唐少华

105431430900067

化学工程与技术

史崇浩

105431430900065

化学工程与技术

陈思佳

105431430900071

化学工程与技术

古卓玮

105431430900093

化学工程与技术

注: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将另文公布。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学院监督组0730-8640122。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复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到考试前的备考间内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均不得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均需提交 7 天内(以报到时间为准)正规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生在考前 7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

5、每次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并接受体温检测。在报到、考试等各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出示证件和材料。

6、考生面试,提前1到达指定报名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健康核验,需提供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绿码“行程卡”。正式面试期间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面试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根据考试现场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7、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考场防疫工作人员检查,安排考生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尽量保持居住地和考场之间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务人员安排尽快离场。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区或在面试考场周围聚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岳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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