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学生为本、爱心育人,已形成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文化”学生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全力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励,奖励比例约占学生人数的25%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经评审获奖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湖南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获奖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校长奖学金:主要奖励在各项重要竞赛和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奖励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的优秀学生。奖金最高额度为5000元。
4、校级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在校学生。
5、本科生学业优秀奖学金:主要是学校为促进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设立的奖项。
6、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梵思诺奖学金、化工之星奖学金、尔雅奖学金、博达.建筑奖学金、大脑银行学生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由社会知名企业、爱心人士或在校教师捐资设立,奖学金定向于学校某学院或某专业全日制学生,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奖励专业成绩优异的在校学生。
二、助学金,资助比例约占学生人数的25%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和湖南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3个等级,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400元、3300 元和2200元。
2、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3、石见助学金、华夏工匠助学金、思华助学金、立春助学金等社会捐资助学金:由社会知名企业、爱心人士或在校教师捐资设立,定向于学校某学院或某专业全日制学生,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生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四、学生困难补助
1、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是我校为帮助突然遇到经济困难的学生维持正常学习生活而发放的现金补助,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分别一次性发放补助 300- 900元不等。
2、学生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救助基金:救助基金主要资助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需高额医疗费用而学生家庭无力完全承担者。根据申请人医疗费用应自付部分的总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 般给予2000-30000元的资助。
五、勤工助学
学校在校内设立管理型、智能型和劳务型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 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