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分=学年文化平均成绩×70%+素质分×30%。素质分的基本分为60分,根据加分细则和扣分细则,两个分数相加得到最终素质分,最终素质分100分封顶。
一、素质加分细则
1、通过英语四级加4分,英语六级加6分;通过计算机(省级和国家级同等)二级加4分,三级加5分,四级加6分;获得CAD等与专业相关证书加4分。同类项按最高等级分类加分,每年有效。
2、凡在院级以上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各类赛事中获名次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加分:
个人项目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院级 |
6 |
5 |
4 |
3 |
2 |
校级 |
7 |
6 |
5 |
4 |
3 |
市级 |
8 |
7 |
6 |
5 |
4 |
省级 |
10 |
8 |
7 |
6 |
5 |
国家级 |
12 |
10 |
8 |
7 |
6 |
①学术科技竞赛和文体活动加分范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学院申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参加、国家机关和省部级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和文体竞赛。
②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或老师的科研课题,并老师提供相关证明,参加并立项结题者一次加3分,未结题加1分。
③参加学校运动会等排名类赛事获第一名按学校一等奖加分,获二、三、四名按照校二等奖加分,获五、六、七、八名按照校三等奖加分,未获奖所有成员按优秀奖加2分。参加学院活动进入决(复)赛但未获奖学生加1分;校级活动进入决(复)赛但未获奖学生加2分;各项赛事活动参与的观众加分:0.5n(n为参与次数,每学期各项赛事活动参与分累计最高5分);参演院级以上大型文艺晚会加2分。同类项加最高分,同类不同项分别加分。
④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暑期三下乡活动,并提供相关证明,参加一次加2分。
3、积极参加宣传投稿的,300字以内稿件被院部采纳每篇加0.5分,300字以上稿件每篇加1分,如校级刊物选中或被校广播台电视台选中则每篇额外加0.5分,所有院级和校级加分累计最高10分(宣传部的新闻工作稿件同等加分)。
4、学生干部加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优秀干部加分。基础分加分:班干部加3分,院级和校级干部加5分,既是院干又是班干的按最高分计算;优秀干部加分:按照同级别一等奖加分。寝室长等同班干部,楼层长等同于院级干部。班级学生干部由班级考评小组集体打分,班主任审查;院级和校级干部由团学分会和主管老师评定。
5、寝室文明创建加分。文明寝室:各寝室成员加分0.5n(n为文明寝室次数);示范寝室加分:各寝室成员加分n(n为示范寝室次数);寝室长额外加1分。获得“化工之星”优秀寝室则所有成员额外加2分。
6、荣获学校优秀“十佳”奖励者按照校级一等奖加分。所有综合荣誉按照同级别一等奖加分。凡为集体服务、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和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等有突出表现或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和坏事的,受到校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表彰的按照同级别一等奖加分。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加1分,最高累加至5分。
7、月考成绩优秀加分。高数成绩加分:80至100分范围加分2n(n为考试次数),60至79分范围加分1n;英语成绩加分:90至100分范围加分2n(n为考试次数),60至89分范围加分1n。
二、素质扣分细则
1、违反学校《学生手册》上相关的学生管理规定者视情节严重扣5-10分不等。
2、学生干部缺勤,未按时完成任务者一次扣1分。
3、不服从各类院级活动组织及安排,一次扣0.5分。需要全院或全班学生参加的赛事或活动,不服从参加的,每次扣0.5分。
4、无故旷一节课或早操、早晚自习缺勤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5、无故不假离校者扣5分。
6、不遵守考场纪律者一次扣5分。
7、无故不按时就寝一次扣5分,无故夜不归宿的一次扣8分。
8、学习时间在寝室玩游戏、打牌屡教不改者一次扣3分。(班上严抓,平时通报)
9、寝室检查不合格,寝室成员一次扣3分。
10、寝室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扣3分。
11、故意破坏公物者,如直饮水机、电表等,一次扣5分。
12、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一次扣10分。
13、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是学院的旗帜和排头兵,同时也是学院学生工作的组织者,若违反上述规定,相应扣1.5的倍数分。
14、高数月考成绩在30至39分范围的每次扣1分,在20至29分范围的每次扣2分,在0至19分范围的每次扣3分;英语月考成绩在40至59分范围的每次扣1分,在0至39分范围的每次扣2分。
三、综合素质测评流程
1、每学期第二周开始进行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2、考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班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若干组成,要适当吸收本班的校、院学生干部参加。
3、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及证明。素质加分和扣分项由学院和各班级干部提供数据,学生本人填报,考评小组核实,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经班主任审核、签名,上报学院审定后公示。
四、附则
1、校级活动赛事必须以班级或者化工学院的名义参加,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活动不予加分。
2、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情况严重者取消其该学年所有评比资格(包括入党、奖学金、各类校院班级评优等)。
3、本细则解释权属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4、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