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一、团校结业,个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参加班级或年级党章学习小组学习。
三、团支部推优,被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入党动机端正,积极要求进步,对党有执著追求;
2、团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正常结业;
3、参加了班级或年级党章学习小组学习,表现积极;
4、品行端正,为人正直,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5、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6、学习认真,态度端正,无缺课现象,学习成绩为班上中上水平,且被推荐的前一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累计重修课程不超过2科次;
7、同等情况下获得院系数奖励的可优先推荐;
四、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党校学习,符合以下条件者列为培养考察对象:
1、党校学习认真,无无故缺课现象,学习成绩优良;
2、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表现较突出;
3、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地对待荣誉得失;
4、严格要求自己,集体荣誉感强,在所在班级各方面表现较好,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5、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受到同学们的好评;
6、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班上排前15名,且前一学年无重修现象。
六、培养、考察。
1、指定培养联系人;
2、制定培养计划;
3、安排锻炼岗位;
4、参加学校党校骨干培训班学习;
5、考察对象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6、每学期考察、总结一次;
7、培养考察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七、确定为发展对象。
考察对象经过不少于一年时间的考察培养,符合以下条件者,列为发展对象:
1、通过团校、党校、党校骨干班学习,并结业;
2、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有着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纯正;
3、担任社会工作积极肯干,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考察期间表现突出,能圆满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位于班上前列,考察期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获过院级以上奖励;
6、按时通过英语四级;
八、召开群众座谈会议,公榜征求意见,审查。
九、支部讨论。
十、党总支审批。预备期考察、培养。
十一、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能严格要求自己,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按期转正:
1、自觉以党章约束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2、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注意团结协作,行为举止好;能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3、预备期内,原则上没有考试不及格现象;
4、按时参加组织活动,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现象;
5、无违纪现象。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