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教育(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领域代码

045106

 

二、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中学化学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专业和化学学科专业基础,了解教育专业和化学学科专业前沿和发展趋势。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胜任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化学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

5.具有较强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能力,能有效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和资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6.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7.能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人员前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四、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

有序组织开展教学、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培养环节,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协同育人。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研究和实践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案例教学、项目式教学、小组合作等适切的教学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课内课外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

 

五、学分要求

申请本专业(或领域)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总学分41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3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

 

六、课程设置

  1. 公共必修课(7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设

学期

备注

研究生英语

24Z05A31002

3

考试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G01A21001

2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4G01A12002

1

考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研究

24G01A12004

1

考试

(二)专业基础课(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设

学期

备注

教育原理

24Z16F21001

2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24Z16F21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24Z16F21003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24Z16F21004

2

考试

(三)专业必修课(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设

学期

备注

化学课程与教材研究

24Z11G22047

2

考查

化学教学设计与实施研究

24Z11G22048

2

考试

化学教育测量与评价

24Z11G21049

2

考查

化学学科发展前沿

24Z11G21050

2

考查

(四)专业选修课(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设

学期

备注

学术论文指导与学术规范

24Z11H12060

1

考查

高中新课程化学学科核心素养优秀教学设计

24Z11H22051

2

考查

化学实验设计与教学研究

24Z11H22052

2

考查

中学化学名课鉴赏

24Z11H12053

1

考查

高等有机化学

24Z11H21054

2

考试

高等无机化学

24Z11H21055

2

考试

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研究及实践培育

24Z11H22056

2

考查

  1. 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

    学校将在秋季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所有研究生需跨学院选修2个学分公共选修课程。

    (六)补修课程(不记入总学分)

    未获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本科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本科阶段教师教育专业基础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需通过考核且成绩合格。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设

学期

备注

教育学基础

24Z16J01020

0

考查

心理学

24Z16J02021

0

考查

(七)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设

学期

备注

校内实训

教学技能训练

24Z16I20028

2

考查

一至二

微格教学

课例分析能力训练

校外实践

教育见习

24Z16I10017

1

考查

一至二

教育实习

24Z16I43029

4

考查

教育研习

24Z16I10030

1

考查

一至四

七、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教育见习在第一学年完成,教育实习在第二学年完成。教育研习应贯穿于实践教学学全过程。

实践教学的方式、内容、组织管理和保障等具体要求按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2307号)有关规定执行。

实践教学总学时累计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1学期。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导师要切实做好学位论文开题与撰写各环节的指导工作。学位论文开题应在教育实习前完成。

2.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中学化学教育、教学的实践问题。

3.学位论文可采用多种形式,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行动研究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课程开发方案等。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2万字。

4.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学的教师或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5.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本培养方案自202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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