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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试行)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8:25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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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试行)

 

1、为了贯彻学校“高标准、严要求、培养高素质师范人才”的精神,搞好我院化学教育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特制定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2、指导教师认真制定实习计划、实习安排,联系好教育实习基地。

3、搞好实习小组的组织管理,关心实习学员生活,会同实习学校安排好实习学员的食宿。

4、具体安排好学员的教学见习和教学实践。参与试讲、听课,作好工作记录。

5、严格要求实习学员,以身作则,坚守指导岗位。及时处理有关事务,协调好学校、实习学生、实习学校的关系。

6、合理安排实习经费,做到量入为出,合理开支。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总结和鉴定工作。

7、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安全等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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