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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动湖南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06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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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校《关于坚持以本为本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方案》(校政发[2018]42号)要求,对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深入推进专业内涵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与申报工作,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能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一流本科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专业定位。申报专业应充分体现学校和行业特色,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省内同类专业中具有比较优势。

2. 改革成效。专业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设置合理,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信息化教学改革方面具有显著成果;充分贯彻产教融合发展思路,在校企校地协同育人方面具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和平台项目支撑。

3. 师资队伍。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在本学科专业和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生师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具有明确的师资队伍建设方案。

4. 人才培养。申报专业须在我校连续培养了4届及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社会评价好。

5. 质量保障。建立了基于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专业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二、建设要求

1. 学校将根据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点申报指标进行总量控制,入选学校申报建设规划的一流专业建设点要制定三年建设方案,在分析专业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专业建设目标、任务、措施。

2. 各入选专业应明确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作为项目的建设责任人,对专业建设全过程负责。专业负责人负有规划专业建设目标、组织完成建设任务、检查建设成效、带领团队不断提升专业综合实力的职责。

3. 学校对一流专业建设点确定建设目标,实施绩效评估,对绩效突出的专业予以表彰并加大支持力度,对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取消建设资格,不再资助。

4. 学校和学院应对一流专业建设点在师资引进、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成果培育、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报送要求

1. 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确定2019-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点申报规划,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建设规划表》(附件1)。

2. 列入各学院申报建设规划的专业须填写《湖南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信息采集表》(附件2)。

3. 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规划及其它支撑材料以附件形式报送。

4.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5. 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dy@hnist.edu.cn,纸质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206室。联系人:狄岱岳;电话:0730-8640192。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规划表

附件2:湖南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信息采集表

湖南理工学院 教务处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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