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条例

 

为规范对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管理,提升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水平,确保毕业综合训练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总则

毕业综合训练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与全面检测。毕业综合训练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在毕业综合训练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和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毕业综合训练的形式包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汇报演出、创新创业作品进一步深化研究、综合作品展示等多元化形式。

第二条 组织与管理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学校职责由教务处负责落实。

(一)教务处的职责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综合训练工作。

2、制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3、汇总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计划,组织编印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手册。

4、负责组织毕业综合训练专项检查,存在问题限令整改和复查,并形成年度检查报告。

5、组织、协调论文文字相似性检测工作。

6、组织评选毕业综合训练优秀作品,开展经验交流和推广等活动。

7、负责年度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经费的分配与管理。

8、负责组织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指导老师评选。

(二)教学院职责

各教学院成立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落实毕业综合训练工作。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订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实施细则。

2、制订教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选配指导教师,报教务处备案。

3、编制学院(专业)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手册。

4、组织毕业综合训练题目的审题、选题并报教务处备案。

5、组织毕业综合训练过程检查与评估工作。

6、按要求组织所有毕业综合训练进行文字相似性检测。

7、组织毕业综合训练答辩、成绩评定。

8、负责向学校推荐毕业综合训练优秀作品。

9、组织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自评,进行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总结,做好毕业综合训练归档工作等。

(三)专业教研室职责

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综合训练指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规定,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完成毕业综合训练工作任务。

1、确定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组织出题,经审查后形成课题与指导教师信息表上报学院审核。

2、根据审批的毕业综合训练题目,组织选题。

3、进行毕业综合训练全过程管理。

4、组织毕业综合训练评阅、答辩,督促指导老师完成毕业综合训练成绩评定,并将结果上报学院。

5、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综合训练作品

6、进行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总结,及时整理文档资料

第三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必须为学生毕业综合训练配备指导老师,原则上以校内教师为主,校外相关人员为辅,可校内外结合实行双导师指导制。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以上教师、相应专业工作背景和指导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

2、聘请校外人员参与指导工作的,学院须办理外聘指导教师相关手续。所需指导费用主要在各院部毕业综合训练经费中列支。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确有特殊情况,应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4、指导教师应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题目供学生选择,指导学生选题。

5、拟订毕业综合训练任务书。

6、积极开展指导工作,掌握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的进度和质量,做好记载。指导方式可以通过当面指导、信息通讯和网上联系等多种手段。指导教师因事或因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7、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工作和科研创新能力。教育、监督学生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或套用他人成果。

8、对每位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督促学生严格按照毕业综合训练撰写规范做好文本规范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预警并加强指导。

9、做好审阅、评阅工作并中肯的给予评价,指导学生参加答辩,配合开展成绩评定工作。

10、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了解学生的困难和要求,做到教书育人。

  第四条  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综合训练任务。

2、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3、理工科类专业学生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有效工作时间不得少14周,其他类专业学生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有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周。

4、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期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考勤。

5、独立完成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遵守学术规范,不请人代做,不抄袭他人成果。

6、整理好毕业综合训练成果、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获批为学校毕业综合训练优秀者,须按要求规范格式编辑论文,并将电子稿交学院汇编。

第五条  过程管理

毕业综合训练应包含前期准备、拟题选题、下达任务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论文审评、文字相似性检测、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

各学院应在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结束前做好毕业综合训练课题拟定、审查、选题等工作,经教研室研究审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各专业应对学生毕业综合训练作详细安排与规定,确保毕业综合训练质量与效果,答辩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将毕业综合训练成绩及时报教务处,并对毕业综合训练进行自评和工作总结。学校组织对毕业综合训练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

(一)选题

1、选题原则

毕业综合训练题目选择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在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过程中得到科学研究(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

理工类专业选题应紧密结合当前的科技和经济发展,走向学术前沿。工科专业以应用设计类题目为主(不低于75%),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论文类题目原则上要求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文献综述类题目原则上不能作为毕业综合训练题目。

课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和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毕业综合训练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

2、毕业综合训练题目应在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专业教研室组织教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鼓励学生自行提出毕业综合训练题目,并经专业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

3、经过审查后的题目应按学生人数,以不少于1:1.3的比例向学生公布,实“双向选择”。学生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换题目必须在开题报告完成之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教研室同意及学院领导小组批准方为有效,报教务处备案。

4、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含获奖)、主持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等不能替代毕业综合训练,研究内容可为毕业综合训练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二)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在选题完成之后,拟订毕业综合训练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经教研室审核及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详细布置毕业综合训练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

(三)实习调研及开题工作

1、学生应根据毕业综合训练的选题或选题意向进行毕业实习调研。要深入社会,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

2、学生应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学生应具备熟练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各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对学生完成与毕业综合训练有关的外文资料翻译提出具体要求。

3、学生经过实习、调研和文献检索后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已有研究成果、主要研究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研究方法、设计方案或论文撰写提纲、预期结果等。

4、指导教师应认真阅读学生开题报告,对学生所拟方案或提纲进行分析,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完成课题任务,并写出详细意见。

5、各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决定开题报告的组织形式。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题报告会,要求学生汇报论文思想与设计思路,教研室集体分析和决断,提出明确意见。

  (四)课题研究内容

  1、毕业综合训练的内容应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要求设计(论文)中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资料准确,立论正确,论证严密,公式推导正确,逻辑推理性强。

  2、学生应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解决设计(论文)中的问题,论文的主要观点相对前人研究成果应有改进或有自己的见解,设计中涉及的工艺、技术问题要有改进和提高。

  3、学生应当结合毕业综合训练使用计算机进行编程、录入、编辑、数据处理和结果输出等。

  4、工程设计类的毕业综合训练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较、选择,要求结构和工艺合理,表格、插图规范准确,图样的绘制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5、毕业综合训练过程中,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工程图纸、模拟仿真计算、实验数据、软硬件设计、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资料查阅和外文翻译等工作任务。

  6、各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研究决定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内容的具体要求。

  (五)论文审评

  答辩前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环节。学生毕业综合训练论文分别交指导教师审阅和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不能为同一人,审阅和评阅须同时进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详细阅读设计(论文)内容,认真评(审)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评语和建议成绩,评语须反映学生综合训练的实质。实行双导师指导的训练题目,必须体现两位导师的审阅评语。

 (六)文字相似性检测

毕业综合训练所撰写的论文应进行文字相似性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重复比率不超过25%为合格。

1、学生应提前自主检测。

2、学校组织对各学院(专业)论文进行集中检测。

3、检测系统和检测执行单位根据学校安排确定。

4、学生提交的论文必须确保完整,并按照检测系统和检测执行单位的要求制作送检文档。

5、检测单位为每篇论文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放入相应学生的毕业综合训练资料袋,做好存档工作。

6、论文集中检测未合格需要再次检测以及错过了学校安排集中检测的学生,根据要求自行到检测单位检测,费用自理。

(七)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综合训练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应成立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本单位的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安排好答辩时间、地点,审定答辩小组提出的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成绩等。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符合毕业综合训练指导老师条件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聘请少量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工作,并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与答辩有关的具体工作。答辩应在校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场所进行,也可在企业或相应选题研究单位进行。答辩工作安排要上报教务处备案,向学生公布。

2、学生需经过学院答辩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过程中,各答辩小组须严格遵守答辩程序,维护答辩纪律,保持答辩过程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并做好答辩过程的详细记录。

4、答辩完成后,学生要按答辩小组的要求改正毕业综合训练中存在的错误,并由指导教师复核。

5、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的成绩,采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后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

6、在成绩评定后,以专业为单位向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综合训练论文。

第六条 文档资料规范

  1、资料组成

   毕业综合训练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包括:封面、中外文摘、设计总说明、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附录)、文字相似性检测报告、送审鉴定表、评阅表、答辩记录表、译文及原文、工程图纸、光盘等。各专业可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资料内容。

  2、资料的填写及装订

  毕业综合训练资料应使用学校印制的资料袋收纳,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评阅老师评阅表、答辩记录表及封面等须符合规定模板。所有资料使用A4纸打印,统一版面格式,论文文字相似性检测报告由学校规定的单位或部门统一打印。

  资料文档按要求认真填写,字体要工整,卷面要整洁,表格中手写部分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字,经主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后发出。

  资料按统一顺序装订:封面、中外文摘要(或设计说明)、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附录,然后与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评阅表、答辩记录表、译文及原文、工程图纸(按国家标准装订)、计算机软件及说明书,保存电子稿的各类磁盘等一起放入填写好的资料袋内上交学院。

  3、写作细则

毕业综合训练论文的写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应根据相应专业的特点,制定论文撰写规则,规范标点符号、名词、量和单位、数字、公示、表格和插图、标题层次、注释和参考文献等使用细则。

第七条 监控与评估

1、各学院应建立毕业综合训练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应组织和指导全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中期检查,对学生完成综合训练的进度及教师的工作状况进行有效监控。

3、毕业综合训练进行期间,各教研室要实施常规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学校组织教学督导和相关专家组对毕业综合训练的过程管理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与抽查。

5、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在每年上学期末对各院部毕业综合训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承担毕业综合训练工作任务的学院、教研室进行工作评议,检查结果向各学院反馈。各学院应根据结果反馈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报教务处复查,最终检查结果纳入年终院部综合评估进行考核。

第八条 总结与资料整理

1、毕业综合训练答辩结束后,各院应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并撰写工作总结。

2、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的全部资料须及时收集、整理,并装入学生毕业综合训练资料袋,一生一袋,依学号顺序排列,按国家和学校相关的档案管理办法由各学院长期保存。

3、各院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中保存下列资料:学院对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所有文件与资料;选题审查相关资料;外聘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资料;中期检查相关资料;教师指导相关资料;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总结;情况汇总表;毕业综合训练优秀论文推荐资料等。

4、教务处负责整理、编辑毕业综合训练优秀作品选编,交学校保存。

第九条  各学院应以本条例为依据,制定毕业综合训练的详细要求与说明。

第十条  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相关文件与本工作条例有冲突之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程序

2、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评分参考标准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程序

(参考程序,各学院应拟定细则)

序号

工作程序及要求

完成日程

(一)

前期准备

1、编制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手册,交教务处印制、发放。

2、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各工作环节的具体执行计划和实施细则。

3、各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向学生讲清毕业综合训练目的、要求及规范。同时,结合各专业实际,做好学生进入毕业综合训练环节的资格审查。

学年第

一学期

10月份

(二)

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1、各专业教研室确定指导教师,组织教师出题,填写“选题审查表”,经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教务处实践办。

2、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对各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题目进行审查,并反馈意见。

3、组织“双向”选择,配备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学年第

一学期

11月份

(三)

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填写“毕业综合训练任务书”,经所在教研室审查及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学生下达,同时宣布毕业综合训练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教务处随机抽查。

学年第一学期12月至期末

(四)

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实习调研的基础上填写好“开题报告”,学院检查了解开题情况,教务处组织人员随机抽查。

学年第

二学期

第1~2周

(五)

组织毕业综合训练撰写和指导、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应按照《工作条例》中规定职责,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做好相关记载。教务处和学院领导小组随机抽查。

2、学院、教研室根据《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各自的职责,了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本单位综合训练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学年第

二学期第

3~10周

(六)

中期检查

1、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学生执行任务书的情况及指导教师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

2、指导教师对学生执行任务书的情况进行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加强督促。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第10周

(七)

指导与修改

学生初稿完成后,指导教师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学生参照指导教师意见对设计(论文)进行改正或完善。

第11周

(八)

论文文字相似性检测

学生按照检测机构要求将毕业综合训练文档交学院汇总,由学院统一报检测部门进行集中文字相似性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学校集中检测之前,学生应自行检测。

第12周

(九)

审评与评阅

学生将毕业综合训练定稿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后,交答辩小组。

第12周

(十)

进行资格审查

答辩前,学生根据自身完成的情况提出答辩申请,并填写“学生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表”,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的资格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令其改进。否则,不准参加答辩或实行缓答辩。将缓答辩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12周

(十一)

做好答辩准备

1、各学院将答辩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安排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

2、答辩小组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综合训练,为答辩作好准备。

第13周

(十二)

组织答辩

1、答辩小组按规定程序对学生逐个进行公开答辩,并作好答辩记录。

2、教务处和学院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随机抽查答辩情况。

第14周

(十三)

做好成绩评定

由学院领导小组组织,综合学生综合训练质量、答辩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意见对学生毕业综合训练进行最终成绩评定,并及时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答辩后

三天内

(十四)

推荐优秀论文

1、 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将情况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挡报教务处。

2、 各学院根据要求推荐优秀论文,并按“推荐优秀论文格式模板”重新编排,字数压缩在6000字以内。

第16周

(十五)

工作总结

1、各教研室认真作好工作总结。

2、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实事求是编制工作总结,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学院保存。

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一周

(十六)

资料整理

按《工作条例》规定,有关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全部资料,由教研室和学院负责整理归档。教务处印制毕业综合训练优秀论文,送学校保存。

10月1日前


附件2:

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综合训练评分参考标准

第一部分  理工科类毕业综合训练评分参考标准

优秀

1、能很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

2、能按照教师的要求圆满地完成开题报告。在文献阅读方面,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较多的自选资料,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质量好。

3、设计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数据准确可靠,有较强的实验操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图纸整洁、准确规范。

4、对研究的问题能较深刻分析或有独到之处,成果突出,反映出作者很好地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5、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字流畅。

6、答辩时能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地阐述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7、学习态度认真,模范遵守纪律,设计(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良好

1、能较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

2、能按照教师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开题报告。在文献阅读方面,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一些自选资料,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质量较好。

3、设计比较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数据比较准确,有一定的实验操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图纸整洁、准确且较为规范。

4、对研究的问题能正确分析或有新见解,成果有一定意义,反映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5、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字流畅。

6、答辩时能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恰当地回答与设计(论文)有关的问题。

7、学习态度比较认真,组织纪律较好,设计(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

中等

1、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

2、基本上能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在文献阅读方面,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质量尚可。

3、设计比较合理、设计理论分析与计算基本正确,实验数据基本准确,实验操作和计算应用能力尚可,图纸质量较好。

4、对研究的问题能提出自己的见解,成果有一定意义,反映出作者基本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5、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较分明,文理通顺。

6、答辩时基本能叙述出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主要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

7、学习态度尚可,遵守组织纪律,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及格

1、能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

2、阅读了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

3、设计基本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基本无大错,实验数据无原则错误,实验操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弱,图纸质量一般。

4、研究能力较弱,对某问题提出个人见解,未取得什么成果,反映出作者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得不扎实。

5、论文结构不合理部分,逻辑性不强,论说基本清楚,文字尚通顺。

6、答辩时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对某些问题虽不能回答或有错误,经提示后能作补充说 明或进行纠正。

7、学习不太认真,组织纪律较差,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不及格

1、没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

2、未完成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阅读任务,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

3、设计不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有原则错误,实验数据不可靠,实验操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差。

4、缺乏研究能力,未取得任何成果,反映出作者掌握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不扎实。

5、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错别字较多,图纸错误太多。

6、答辩时不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主要问题答不出或有原则性错误,经提示后仍不能回答有关问题。

7、学习马虎,纪律涣散,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或抄袭严重。

第二部分  文科类毕业综合训练评分参考标准

优秀

1、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较多的自选资料,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质量好。

2、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分析,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3、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文表现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文章材料翔实可靠,有说服力。

4、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

5、答辩时能简明扼要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6、学习态度认真,模范遵守纪律,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良好

1、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一定量的自选资料,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质量较好。

2、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物体分析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3、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事物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4、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句通顺,语言准确。

5、答辩时能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较恰当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

6、学习态度认真,组织纪律较好,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

中等

1、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质量尚可。

2、论文提出自己的看法,且有一定的价值,观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但独立研究体现不足,论文缺乏一定的深度,材料能说明观点,面也比较广。

3、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较清楚,文理通顺。

4、答辩时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主要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

5、学习态度尚好,遵守组织纪律,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及格

1、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并按要求写出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

2、论文中自己的见解不多,观点基本正确,并能对观点进行一定的论述,但分析概括能力和研究能力不强,照搬他人的观点,拼凑的痕迹较明显。

3、设计有不合理部分、逻辑性不强,论说基本清楚,但不严谨,不完整,或说服力不强。

4、答辩时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对某些主要问题虽不能回答或有错误,经提示后能做补充说明或进行纠正。

5、学习不太认真,组织纪律较差,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不及格

1、未完成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综述或读书心得达不到要求。

2、论题不能成立或有重大毛病,基本观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3、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合或文理不通,有抄袭现象。

4、答辩时不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主要问题答不出或错误较多,经提示后仍不能回答有关问题。

5、学习马虎,纪律涣散,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以上评分标准仅作参考,各学院各专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出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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