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化学化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例

化学化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例

 

为了鼓励青年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上,首先过好教学关,特制订本条例。

一、评选范围:年龄未满35周岁的本院青年教师

二、评选比例:全院青年教师总人数的2025

三、选时间:每年的5月份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由教研室按评选条件向学院推荐人选;

2、上报有党支部签署意见的优秀事迹具体的推荐材料;

3、由教研室组织授课班学生讨论,听取学生意见;

4、公布推荐名单,向全院教职工征求意见;

5、由学院领导组成评选小组评选。

五、表彰与奖励: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读获奖者的优秀事迹,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或奖金)教学优秀奖登记表记入业务档案。并作为向学校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

六、评选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少勿滥。

七、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湖南理工学院,教书育人好。

2、学习态度好。认真教学,做到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敢于管理,主动配合学生班长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及时向学生干事、班主任反映学生的学习、纪律情况。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实验课必须坚守课堂,事先做好预备实验。放任学生,不管纪律,不做预备实验,一次擅自离岗半小时者不能参加评选。

3、遵守纪律好。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

下课,不私自调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按大纲要求完成教学过程,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种活动。无故旷课矿工者不能参加评选。

4、教学效果好,努力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稿完整(实验预习课至少要有条理清楚的提纲)授课要做到概念,定义准确,讲清重点,讲透难点,学生能够接受,印象深刻,反映效果好。教学效果不好,学生极不满意者不能参加评选。

5、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辅导教师好。专任辅导教师必须跟班听课,有听课笔记。课后作业要能体现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主讲教师要主动了解关心辅导答疑及批改作业的情况,向辅导教师指明课程的难点、重点,对该课程要全面负责。不跟班听课,对辅导教师不关心者,不能参加评选。

6、执行教学计划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全过程,及时上报成绩。缺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参加评选。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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